宝妈网 首页 宝妈热点 宝妈资讯 查看内容

产妇“被同意”顺产 八斤胎儿肩难产臂受伤

2013-10-10 10:04| 发布者: baobmm| 评论: 0

摘要: 这催产素也滴了,宫口也开了,人都躺在产床了,突然又跑出个医生喊说肚子太大,不该顺产!果然,八斤多的胎儿在自然分娩中,因肩难产臂神经受伤,右手不能活动。  产妇指责医院诊断失误,要求赔偿12万元;医院亮出 ...
这催产素也滴了,宫口也开了,人都躺在产床了,突然又跑出个医生喊说肚子太大,不该顺产!果然,八斤多的胎儿在自然分娩中,因肩难产臂神经受伤,右手不能活动。

  产妇指责医院诊断失误,要求赔偿12万元;医院亮出白纸黑字,反称是产妇强烈要求顺产。无法和解,双方走上法庭,又遇医疗鉴定难题,官司怎么断?

  临产产房内不得已签下同意书

  怀胎七月起,阿莲不时到家附近某家医院检查,胎儿健康安好,只是她的肚子格外大,最后一次产前检查显示,她的腹围有110厘米。

  2009年11月,阿莲已怀孕快39周,临近产期。一日,阿莲觉察羊水可能破了,赶紧上医院。医生初步诊断,“胎膜已破,宫口未开”。

  此时,病历上登记的腹围变成“100厘米”,阿莲也没在意。一系列检查后,医生判断可自然分娩,阿莲和家属便在《产科知情同意书》签下“了解病情、要求阴道分娩”。下午2时,超声波检查报告出来后,医生认为阿莲出现了不规则宫缩,建议用催产素催产。在医生的指导下,阿莲又写下“了解病程、要求催生”。随后,阿莲被送入产房静滴催产素。药效一起,阿莲腹痛剧烈,进入产程。不料,当数名医护人员正忙着助产时,一医生走进产房,见阿莲腹围巨大,连连指责她不应阴道分娩。医生要求阿莲一定要在《知情同意书》加写“拒绝剖宫腹产”。

  “你们早就该知道胎儿大啊!这会才说会难产?还要我签字说自己不愿剖腹?”躺在产床上阿莲忍着痛抗议,不愿签字。见此,医护人员都停下手头工作,不再助产。而此时在催产素作用下,宫口已经全开,阿莲生怕再拖下去,孩子有生命危险,只好屈从签字,医护人员这才恢复助产。

  悲剧因难产男婴右肩神经受伤

  折腾到晚上8时,阿莲终于生出白白胖胖的儿子来,足足八斤多。一家人刚还没为来之不易的小生命高兴多久,就发现男婴右肢不能活动。

  随后,医院告知,因胎儿巨大肩难产,男婴患产伤性右侧臂丛神经损伤。婴儿被转到儿科治疗半个多月,又被送到省妇幼医院。

  出院后,阿莲多次带着孩子去省妇幼医院进行康复治疗。前前后后住院一百多天,耗钱耗精力,孩子病情终于日渐好转。现在,小男孩已能跑能跳了,肩膀仍然会不自然晃动,阿莲一家人心疼不已,又怒气难平。

  这两三年时间,阿莲和医院不断交涉,始终无法达成和解,只好向增城市法院提起诉讼。阿莲向法院说明上述情况,基本得到认定。

  阿莲提出,此事故是医生失职所致,医院错记实际腹围,误判可自然分娩,还错上加错使用催产素,孩子遭疼,家人生活混乱,医院应赔偿经济损失与精神抚慰金共12万多元。

  鉴定质疑病历的真伪无法进行

  对此,医院驳称曾建议剖宫产,但产妇家属强烈要求阴道分娩;家属明知胎儿巨大可能出现肩难产,却对再三劝说置若罔闻。“患者的选择必须被尊重。”医院表示只能尽最大努力保障母婴安全。

  医院认为,肩难产和并发症本身就难以预测,国内还有剖腹产也出现臂丛神经损伤的报道。即便是技术高超的医师,也难以避免出现并发症。这事故,是胎儿本身因素所致,与“使用催产素”等医疗行为无关,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
  在法院的协调下,双方同意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(简称广医鉴定办)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。三个月后,医院总算将材料交齐,阿莲却认为医院篡改住院记录,比如,多次记录为胎儿体重4.750千克,住院病历变为“估计胎儿体重3.8千克”。此外,病历还多出“胎儿过大,分娩过程中易发生肩难产、锁骨骨折、臂丛神经损伤等,表示理解”等内容。

  因医患双方对病历的真实性有异议,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都没法进行,广医鉴定办决定中止鉴定,其他鉴定机构也拒绝鉴定。

  判决医院有过错赔3.7万元

  法院通过审查证据,认定医院是明显的过错。理由是,阿莲既然多次在该医院进行产前检查,医护人员本应充分了解孕情,却未能足够重视阿莲的巨胎儿,也没做好细致的风险告知,而后要家属按要求签字了事。

  医患纠纷发生后,又未在医患双方见证下封存好病历档案,导致权威性受质疑,鉴定不能进行。因此,今年3月,法院判医院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.7万元;因孩子未进行伤残评定,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。判后,双方都没上诉。

最新评论

BAOBMM.COM 宝宝妈妈网版权所有,未经宝宝妈妈网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。

© 2007-2023 宝妈网  www.baobmm.com Powered by BAOBMM

客服信箱:735926661@qq.com  业务合作QQ:735926661

返回顶部